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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的“路边摊”不再全面禁止。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,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,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、布局合理、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。此外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改变对超门窗摆卖经营“一刀切”管理的模式,规定商场、门店超出门、窗外墙摆卖、经营的,应当符合规范,为店家“外摆”开了一道“口子”。(深圳特区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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